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要求,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延伸阅读:廉租房、经适房将成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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