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罗宏春):我们消费者遇到了维权的问题,房协对这个问题也是分成几类来处理。如果是操作方面的问题,还是要也一些行政方面的处罚,这也是对我们中介公司的约束。
我们搜房网有一个在线咨询频道,明天就是3.15了,我们网站经常有网友提一些这样的问题。我今天在这里找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跟大家进行沟通一下。网友cindy看中一套房子,中介与业主谈好了价格及相关条款,业主在居间合同及附注合同上都签名、按了指印,后中介交给我确认,并预交了中介费。后来业主因为觉得价格低,不愿意卖了。我现在力争要执行此合同,请问无论是对业主还是中介,我都有绝对的权利要执行合同?第二,如果业主还不肯卖,我维权的时候应该采取哪些法律动作呢?
陈和清:他的第一个问题是对的。
主持人(罗宏春):这件事是在07年底发生的。
陈和清:这个时候可能业主有其他原因不愿意卖。这个是已经签了居间合同,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但是这个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包括中介、买方都有权利执行这个合同。
主持人(罗宏春):如果业主还是不肯卖,有哪些法律途径?
陈和清:刚才律师也讲了,只能去找律师了,把一些证据,包括合同、收据都交给律师部,只能去申诉了。
主持人(罗宏春):有没有补充?
袁新有:我觉得如果只是不卖,他并没有其他证据显示他不卖的话,他应该首先找到卖方跟中介方一起协商,到底卖不卖,如果说不卖,我可能会有一些证据要显示出他不卖。如果确定不卖,要协商赔定的问题。如果卖方愿意赔定,这个事就解决了。如果不愿意,中介方会发一个函限定他什么时候来办,如果仍旧不办,这样才上升到找律师。因为你一下子找律师,律师说出示证据,他可能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卖方不卖。所以证据还是很重要的。
陈钢锋:我想说一说第一个问题,无论是对业主还是中介,因为违约方是业主。我们中介只是协助他执行这个合同,像李律师说的,我们可以发一些履约催告函,让他尽快履行这个合同。中介还是起协助作用的。
主持人(罗宏春):很多买方理解是我从中介买房子,就会认为中介和我们卖家是是一家的。其实我们中介公司是帮礼不帮亲的。

李建国:实际上,中介他是希望这个合同履行的。根据这个案例来看,这个合同应该继续履行。但是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办?我们律师整个法律服务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并不是打官司找律师,不打官司就不找律师了。因为买卖双方、交易方,消费者并不是法律的专业。所以对于法律的规定和对于合同的理解都有一段距离。所以呢,有必要的话,一开始在交易过程中就请律师进行陪购、进行审查合同,配合中介公司来履行这个合同。如果大家协调不成的时候,如果要打官司,那首先要履行一个催义务。
主持人(罗宏春):如果别人不履行,第一步就是催告。第二步,发律师函。
李建国:律师函也是一个催告的形式。当然这个函一发出去,看起来是一种形式,但这里面的文字是有法律意义的。所以你如果把握不住里面内容的话,最好还是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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