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5日讯在百姓居住的小区里,出租屋随处可见,一些楼房租房户占住户总量的一半。近年来,随着租房者人群越来越复杂,有的出租屋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和各类案件的高发地。其中,没有合法身份的“黑出租屋”严重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内藏的诸多安全隐患成为百姓身边的“炸弹”。
案件回放出租屋内藏杀人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重大案件就发生在出租屋内,有的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就躲藏在出租屋内,很多居民担心,如果这些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抓捕归案,那么自己或者家人也许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2月16日,南岗区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河沟街一美发店三名牡丹江市林口县来哈女员工马某(20岁)、王某(18岁)、崔某(21岁)被杀死在美发店的卧室内,南岗警方20小时后破获此案,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侦查员在道里区某小区31栋5单元903室将犯罪嫌疑人康立国抓获,当场缴获了被抢的4部手机及财物。道里区某小区31栋5单元903室就是犯罪嫌疑人康立国租住处。
2007年11月12日,因酒后一拳打死同一出租屋内朋友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南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抓获。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2007年11日22时他与同在一个出租屋居住的朋友付某、吴某等人在饭店吃饭,付某在喝了三杯白酒和几瓶啤酒后将酒杯、酒瓶摔碎,并将他的小灵通摔碎。之后,付某不回出租屋,并在出租屋楼门口继续大闹。王某气愤之下,称要将付某打醒,付某不服,要与王某单挑,于是二人就地脱光衣服开始厮打,王某一拳将付某打倒在地。之后,王某与吴某将付某送至医院,并将付某的头部外伤缝合后回出租屋睡觉。第二天中午,他才知道付某已经死亡。
2007年夏,强奸猥亵少女的吴双平被警方抓获,吴双平系外地来哈打工人员,平日沉迷淫秽光碟。自2005年4月至2007年1月间,吴双平在道外、南岗等地,以帮助找钥匙为名,哄骗幼女及妇女至市区居民楼楼道,实施强奸犯罪16起、猥亵儿童犯罪12起、强制猥亵妇女犯罪1起。法院认定吴双平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双平从实施第一起犯罪到被抓捕归案的两年时间内,一直躲藏于出租屋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出租屋的房客也出现新的变化,考虑到出租屋比较“安全”,一些吸毒嫖娼者把活动地点设在了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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