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市场相关政策简析
06月,为了促进震后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市场受地震的影响程度尽量最小化,成都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意见里对土地市场的一些规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给土地市场乃至成都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深远的影响。
《意见》中关于土地市场的要点:
鼓励建设项目按期开工
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在2009年5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报建费在166.5元/平方米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免48元/平方米。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开工的,报建费减免36元/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开工的,报建费减免24元/平方米。在经批准的延长期内不作为闲置土地。
鼓励多渠道参与灾后重建,包括联建和转让等
联建: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开发用地)的企业,可用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进行联合开发。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此列。
转让: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用地)的企业,因地震灾害导致企业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开发建设的,经审核批准,可以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条件的开发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此列。
具备条件可分宗办理国土证
《意见》规定,对一些大的开发地块,按照城市规划具备分宗条件的,经土地使用人申请,可分宗办理国土证。具体的办理程序是:(1)企业到规划部门审定总平面方案,由规划部门对分宗地块出具意见,并划定地块分宗规划红线;(2)企业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地块分宗规划红线,并在缴清分宗地块土地价款后,才分宗办国土使用证。
招拍挂用地可延期付款
《意见》规定,因地震灾害原因,招拍挂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企业可提出延期付款申请,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付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的基点以出让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时间为起点。在批准延长期内,不计滞纳金。
解读:该要点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优惠报建费,分宗办理国土证和分期付款等方式降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扶持开发商,以帮助一些有实际困难的开发商渡过难关,希望能通过这些努力,可以使震后的房地产市场能够逐步走出低迷。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真正得到帮助的,可能是一些之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拿到土地的,却饱受资金链困扰,项目还没有开工的开发商,他们可能会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缓解一下资金压力,得到至少半年的缓冲期。同时,也可以通过联建和转让进行多渠道融资,安全度过所谓的“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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