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也为廉租房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资料显示,近5年来住房公积金为廉租房建设提供了80亿元,其中2006年提供了20亿元,2007年提供了37亿元。2008年,上海市将动用20多亿的公积金用于收储50万平方米的市属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用作上海的廉租房房源储备。
但据原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处处长刘霞日前在2008南宁房地产论坛上透露,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累计投入的廉租住房资金总计为154亿元。
资金链保障争议
2008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显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为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报告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对本报分析,我国的廉租房建设最早始于1998年,到2002年,35个大中型城市中只有不到一半有了实施方案。2006年,原建设部通报了未建廉租房的70个大中城市。
2006年之前累计投入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总额是70.8亿。2007年1-11月全国投入基金83.2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累计投入资金总额。但对于实际需求尚且有一段较大距离。
2007年原建设部曾向国务院汇报,若要实现2008年年底前所有县城廉租房做到应保尽保,则至少每年要投入500亿元资金。而现有政策框架内,仅有70亿-100亿元能够落实,缺口达到400亿元以上。
葛震明教授表示:“土地出让金是各地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政府的各项建设资金紧缺,很难落实10%的土地出让金建设廉租房政策。”
“目前还没有听到哪个地区能做到10%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的。”顾海波表示,往往是去年的任务没有完成,各地政府又报出新的任务,各地财政对廉租房建设存在历史的欠账。
对于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业界也一直存在争议,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鸿铭教授对本报表示,住房公积金本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属于全体储户共同所有,而不能将其归于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廉租房的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只是辅助地位的补充资金,主导部分应该是财政资金。
在上海近日召开的第十三届亚洲房地产学会上,不少专家也就廉租房资金来源进行了探讨。
上海财经大学方芳副教授亦对本报表示,多元化的创新融资渠道亦可以纳入决策者的视线范围,各地不仅可以大力发展房地产租赁业,创新廉租房租赁形式;创新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廉租房建设公债等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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