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套位于翔鹭花城的普通住宅,它跟隔壁房子的区别就在于门窗上喷满“此房法律纠纷”。为了真正拥有这套房子,老迂夫妻费尽了心血,之前他们付了30万元首付款,并连续交了10个月的月供,然而他们还是住不进这套房子,为此不得不与原房主小伟对簿公堂。
案情分析
委托他人卖房后不认账
据了解,老迂夫妻俩所购买的翔鹭花城商品房于去年12月31日交房,在交了物业费和装修押金后,老迂从物业处拿到了交房钥匙。然而没等到他们入住新房,却在今年元月发现房门被砸掉了,换了一扇铁门,而这扇门的钥匙却在原房主小伟的手里,他拒绝交房,他声称自己手里有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他的。此时,老迂夫妻已经付了30万元首付款,又连续交了10个月的月供。
原来,老迂夫妇是从一个叫小盛的男子手中买到这套房子的,并不是直接从小伟处购买的。在老迂提供的双方交易的证明中,记者看到了两份委托公证书。公证书显示:小伟卖房时找了一个叫余敏的委托人,余敏又将委托权转交给小盛,所以老迂买房的所有交易都是跟小盛进行的。
除了委托书外,小伟及老迂双方还对这个委托是否有法律效力进行了公证。老迂告诉记者,在证明这些委托有效后,他将1万元定金和29万元首付款一起交给了小盛,并从小盛手中接过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由于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合同上房主的名字都是小伟,每月2200元的月供也是通过小伟的银行账户交的,如今他已经交了10个月。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出乎老迂的意料了,在催促小伟将房产证过户给他时,小伟直接拒绝。他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老迂的钱,房子产权证写着他的名字,所以房子是他的。
为了防止自己的房子被转卖,无奈之下的老迂夫妇不得不在门窗上都喷上“此房法律纠纷”的字样,并将房主小伟告上了法院。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业内聚焦 | >>更多 | |||
![]() 世联行 秋交会主题 |
![]() 中联周评 二手房成交走高 |
![]() 港置地产 优秀员工出游 |
| 视频集锦 | 热点专题 |
| 二手房价格指数 | 租赁价格指数 |
|
11.06
10.09
09.09
08.11
07.11
|
|
11.06
10.10
09.10
08.11
07.11
|